原本提供社會保障的公積金,近來卻越來越成為某些組織和個人賺錢牟利的工具。公積金套現,成為一個幾乎公開的產業,中介幫忙造假、偽造資料,然後提取中介費。調查發現,取10萬元公積金,中介要價4300元。據知情網站優化人士透露,公積金套現的服務費,一般都在提取金額的10%,更高的甚至達25%。(11月9日人民網)
  住房公積金作為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其提取有著苛刻的硬性宿霧規定,“應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新、大修自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正是因為公積金提取的強制性,一直受到民眾非議:“室內裝潢為什麼我自己的錢不能隨意支取?”當然,說是“自己的錢”並不准確,畢竟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存的,但說到提取不便,卻是不爭的事實。
  按照公積金提取條件,一個人一生可能只有兩次提取機會,除了買房時提取一次,此外就是退休後憑退搜尋行銷休證明提取剩餘部分。但人一生中急需用錢的時候並非只有兩次,當生活窘迫或是身患大病無錢醫治時,卻眼睜睜著著公積金取不出來,不能不說是一種諷刺。更加讓人跌眼鏡的是,一邊是想取取不出來,一邊卻是公積金被大量閑置,2008年全國公積金閑置資金就已經超過2000億元。
  公積金提取不便,才會使得公積金套現的違法行為孕育而生。應該說,公積金套現時個人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10萬元的公積金,中價費就要4300元,10%到25%的服務費堪稱暴利,但還是有那麼多人寧願違法也不惜鋌而走險,就不能不引起我機車借款們的反思。公積金套現雖然費用驚人,卻實實在在把公積金提取到了手中,而且起到的往往是救命錢的作用。試問一下,如果不是迫不得以,誰會去乾違法的事?公積金套現存在的偽造公文、證件、印章的違法行為必須依法打擊,同時,降低公積金的提取門檻、放寬提取條件也勢在必行。
  事實上,早在數年前,全國各地已經在逐步放寬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比如“職工本人、配偶或子女身患尿毒症、惡性瘤等九種重大疾病”,以及“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職工”,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公積金存儲餘額。
  改進之下為何公積金套現行為依然大量存在?只能說明放寬後的條件仍然無法滿足群眾的需求。公積金本就是為群眾提供保障用的,與其閑置並滋生套現行為,不如把條件放得再寬些,門檻降得再低些,為群眾提供更多的保障作用。
  文/王勇強  (原標題:打擊公積金套現不妨降低提取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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