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反腐打黑除惡務盡》,以下為文章節選:
   持刀舉槍還藏有手榴彈,犯案數十起,殺死9人,涉嫌21項罪名……劣跡斑斑、罪行纍纍的劉漢犯罪集團橫行當地10多年,財富暴增。這種現象令人震驚,令人憤慨!
   劉漢集團之所以能坐大成勢,除了涉黑犯罪集團自身的窮凶極惡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地一些黨政和司法機關人員充當“保護傘”。劉漢犯罪集團能讓有的政法機關工作人員有案不查、壓案不辦、毀滅證據、重罪輕番能讓不按自己意思辦事的縣長“下課”。透過這些讓人難以置信的事實,可見劉漢犯罪集團的“保護傘”之大、“關係網”之寬、淫威之高∩以想象,如果沒有中央反腐打黑的堅定決心和雷霆手段,劉漢犯罪集團不知還要繼續作惡多久,還會帶來多大的危害。這也再次提醒,要徹底鏟除黑惡勢力,就必須嚴打“保護傘”,嚴打各種腐敗。
   “多行不義必自斃”。劉漢涉黑犯罪集團被摧毀,其背後的“保護傘”也將隨著案情的進一步審理而公之於眾,並受到法律的嚴厲製裁。這些都告誡我們,特別是告誡各級領導乾鉑要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在社會主義中國,無論什麼人,無論有什麼樣的身份,只要觸犯了法律,都會受到法律的製裁。  (原標題:劉漢背後“保護傘”將公之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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