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高金花 通訊員 穗協宣) 1月5日上午,廣州市政協主席蘇志佳主持召開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第二十六次主席會議,決定1月20日召開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為召開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作准備。主席會議建議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2月1日至4日在廣州白雲國際會議中心召開。
  會議審議通過了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議程和日程,關於召開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建議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2月1日至4日在廣州白雲國際會議中心召開。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表彰廣州市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以來優秀提案及表揚提案的決定,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草案),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十二屆三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草案),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專門委員會2014年工作報告(草案),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議程(草案)和日程(草案)、秘書長和副秘書長名單(草案)、列席人員範圍(草案),關於授權主席會議審議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未盡事宜的決定(草案)。會議決定將上述有關文件草案提交政協第十二屆廣州市委員會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  (原標題:建議2月1日舉行市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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